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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西安市碑林区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主体,是提升群众有序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也是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碑林区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为契机,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通过“优化环境、搭建平台、激发活力、强化协作”等举措,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类、服务类、文化体育类等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客观地讲,当前基层社区治理参与“恐慌症”和服务“焦虑症”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治理和多元参与的有效性。为了加快构建“政府—社区—居民”良性互动机制,破解参与少、参与难,碑林区从提高居民的组织化程度出发,着重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政策制度创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人才建设等角度出发,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组织自治能力建设的意见》为总揽,《碑林区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碑林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区开展“四型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碑林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6-2018年)》等“1+ 4”指导性文件,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完善激励机制,落实政策优惠,助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2、强化政府财政资金的牵引力。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移,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出台了《碑林区政府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碑林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预算达到3000余万元。区民政局积极拓展惠民举措,一方面,选择一些具有社会良知和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投入50余万元,在辖区开展“三无老人基础保障行动”“夕阳关爱工程”等服务项目,委托家政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辖区内“三无”老人、“鳏寡孤独”老人提供免费的家政服务。另一方面,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目前已确定“老人编制课堂”“流动儿童关爱”“困境青少年帮扶”等13个公益创投项目(其中A类项目8个,每个最高资助3万元;B类项目5个,每个最高资助8万元),为提升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注入新活力。

3、培育社区居民的公共意识。公共意识是实现居民共同利益的基础保障,社区居民自发组织、参与各种社区组织,在参与的过程中通过相互合作,促进互助、互惠。第一,不断创新社区活动载体,积极发现“居民骨干”、培养“社区能人”,柏树林街道、张家村街道先后举办了“社区能人秀”、“社区能人帮”、“才艺擂台赛”等创新活动,在参与中引导居民参与,提高“组织化”程度;第二,为社区社会组织赋权、赋能。要求社区居委会在申报年度“服务群众专项项目”时,必须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和部分受益群众参加的项目论证会,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让居民在实际参与中提高获得感。第三,2014年以来,碑林区推广实施了“社区居民小组自管模式”,培育和倡导“我的家园我做主”新型社区邻里文化,通过“动动手扫净自家门前路,联联手守好自家安全门”,居民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获得他人和社区组织对自己的帮助。并在协助街道、基层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亲情化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夯实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基础

社区社会组织是团聚居民,是提高居民的组织化,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载体。不仅可以协助社区居民有效建立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形成集体生活的行为意识和习惯,进而形成社区共同的价值。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做强做实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成立了碑林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成为陕西省首家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主要针对辖区内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草根”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为他们提供能力提升、问题诊断、人才培养、项目培育、陪伴成长等专业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在专业建设上,结合各组织自行培训需求,在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参与人员和效果评估方面给予针对性团队建设培训,提高社会组织内部团队建设和执行能力;在能力建设上,根据社区需求和各社会组织的专长,策划小项目项目并资助4000—50000元的项目经费,并在项目执行中聘请专家进行专业督导,促进组织快速形成影响力,提高社会辨识度,树立服务品牌。目前,有陕西普辉青年社会发展中心、西安挚爱家庭服务中心、西安阳光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阳光慈爱促进会等23家社会组织入住,其中成功孵化出壳8家。

2、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网络架构。在全区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的社区治理模式,由碑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引领,打破“四社”之间条块分割、多头指导,促使“四社”相互支持、渗透融合、协作发展。在区级层面,区民政局专门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统筹全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服务工作;在社区层面,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活动场所、有项目支撑”的“四有”标准,在全区35个社区试点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共享平台”。一方面,为每个平台配备1-2名专业社工,通过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的实践应用,为社区社会组织搭建有效载体,带动和促进全区609个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团队活动经常化、运行规范化。另一方面,通过“嫁接”专业社工机构入驻共享平台,促进社会组织进社区、进家庭,有效对接和发现服务资源。

3、搭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舞台。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是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根本保证。我区注重加强与省民政厅以及辖区高校的合作共建,通过“社会组织发展与创新论坛”、“公益大课堂”、“社会组织公益沙龙”、“服务项目路演推介”、“社工论坛”等途径,通过免费培训、专家讲座、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等,共筑公益组织项目宣传、交流分享、共同进步的乐园,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的项目开发、能力建设、资源对接。连续三年举办碑林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相亲会”,陆续推出社区参与、社区“微治理”相关的创新项目35个,培育社工文化,推动公益服务进社区。成立了“碑林区志愿者联合会”,举办了“碑林区志愿服务大型路演”活动。目前全区注册义工达8.69万人,先后涌现出“熊宁爱心社”、“爱心助学”、“爱心课堂”、“幸福联盟团队”、“流动儿童城市融入社工服务”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项目。

4、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需要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引导。面对专业社会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从2013年起,碑林区在选拔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时,专门遴选出专业学历背景和持证社工近40名,由区民政局直接指导,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10次,有目的地进行社工专业素质提升。同时,积极进入驻地高等院校,与陕师大、西北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将高校智力人才资源与社区需求有效对接。先后培训社区社会组织社工800余人次,每年由陕师大、西北大学选派10余名实习生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在全区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社工群体。每年组织开展“优秀社会组织”“优秀社工案例”“优秀志愿者组织”以及“优秀社工”“义工之星”等评选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社工和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增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1、健全项目化参与机制。在一个社区居民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社区居民通过社区组织参与社区事务,比较可行的路径是通过“项目化”的参与方式。2014年以来,我区从社区群众需求出发,在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的四社联动模式中,把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项目化”建设作为重点突破口。区民政局编印下发了《碑林区社区专项服务项目操作指引》、《碑林区社区社会工作典型案例汇编》,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意愿开展项目论证,积极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以环境治理、关爱帮扶、文明宣传、参与意识培育等为重点,策划实施专门的服务群众项目。涌现出“居民小组自管模式”、“老人生命回顾”、“老年人星期四课堂”、“五方联动多元参与”、“青少年创意工坊”、“DIY手工坊”、“亲子互动营”、“儿童心理关爱”等一批特色服务项目。2015-2016年以来,先后审批实施各类服务群众项目1180个,项目总资金达到2775.7余万元。

2、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深度融合。注重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促进民主协商议事和社区多元参与中的促进作用,我区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协商议事流程,从“协调、沟通、参与和议事”等环节入手,突出强调驻地单位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在太白、雁北、古迹岭等30个社区推广建立“居民会客厅”,由社区居委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轮流值班,及时收集居民的意见建议;针对部分居民因空闲、时间难以保证现场参与社区事务、社区活动的现状,要求各社区普遍建立社区QQ群、开设微信公众号等,综合确定协商议事主题,搭建对话沟通平台。同时,探索社区协商的结果运用机制,定期召开社区“两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的“五方联席会议”,商讨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中的难题。近两年,先后为居民排忧解难、办实事500余件,社区居民满意度达85%以上。如开通巷社区一处道路改造后遗留的拆迁工地,经柏树林街道、建设方、居民代表搭建对话平台,反复讨论协商,最终决定由政府出资,将其改造成1400余平方米的社区文化活动广场。

总之,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提升居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其不仅体现为互惠互信、互助共济、诚实公平、注重团结与参与的社区人文环境,同时也意味着为创新社区治理提供了更为便捷有利的路径,能够极大促进社区自治,提高社区居民生活的状态和质量。

 

来源: 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