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扫码,关注《社区工作通讯》
() - 在线查看《社区工作通讯》内容
- 原《内部参考文稿》查看
当前位置:2019年副主任委员单位会议(无锡)暨全国城乡社区协商现场交流会
在全国城乡社区协商现场交流会上的讲话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党委委员、副会长 王国英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辛苦啦!
首先我想说,今天上午的会议开得非常好!怎么好?我归纳起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主题选择和切入得好。几个月以前,梁溪区就和我们讨论了这次会议的主题,最终选择了社区协商这一大家普遍关注的民主治理主题。第二是梁溪区和其他几个街道、社区等单位的经验介绍得好。这从大家在听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认真劲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第三是顾东辉教授点评得好。教授的点评简明扼要,但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我们的工作最终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才是最好的。最后一个是大会的保障好。其中,梁溪区民政局为此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综上所述,我觉得我们这次会议开得好,开得很成功。
今天,我很高兴同各位一起来到美丽的无锡,共同出席“全国城乡社区协商现场交流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此次会议得到了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江苏省民政厅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特别是承办此次会议的无锡市民政局、梁溪区委、区政府和区民政局以及给予会议保障的各有关单位,为会议的顺利召开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辛勤的劳动,在此向你们表示诚挚地敬意和衷心地感谢。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基层减负之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城乡社区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央集体站在党和国家建设事业全局的高度提出了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伟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为构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政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这充分说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注重基层民主协商。建立和发展社区协商工作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涵,是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协商的传统文化。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精神,各委员单位积极落实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使城乡社区协商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并赋予基层民主政治新内涵、新品质、新空间,成为基层民主建设的新常态。无锡市认真落实中央、省级文件精神,突出实践,加强宣传,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开展营造出浓厚的氛围。特别是无锡市梁溪区建立的“协商邀约制”,通过出台社区协商邀约实施意见,倡导社区协商价值取向,梳理社区协商事务清单,推动邀约协商能力建设,搭建邀约协商平台载体等一系列机制创新,较好解决了协商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许多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烦心事”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成果丰硕,具有先进性和可借鉴性。其中,梁溪区广益街道金和社区的《邀约协商,从事后“补漏”变事前“众谋”》、金星街道朗诗社区的《从线上到线下,实现“互联网+”邀约协商新模式》、北大街街道凤宾路社区的《一方牵头,多方聚力,打造邀约协商样板社区》等等具有代表性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为我们展示了一幅社区协商治理的生动画卷,值得我们加以学习、传承和发扬。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巩固党和国家执政稳定的重要基石,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沿阵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社会公众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需求越发强烈,参与意识逐渐形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基层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丰富多样的协商民主实践,“民主恳谈会”“社区邀约协商”“社区议事会”“楼院自治”等不断涌现,成效显著,大大推动了基层民主实践探索和创新,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刻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社区作为居民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场所,常因大事小情引发家庭、邻里、物业、单位等各种问题纠纷,基于不同诉求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成为社会治理亟待面对的现实问题。城乡社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细胞工程,充分发挥社区协商议事功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对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应积极发动组织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协商解决。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由此可见,梁溪区“协商邀约制”的做法深度融合了协商的理念精髓,充分体现了“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本质要求;既是应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矛盾发展变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抓手。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注重社区协商治理,探索社区协商工作方法和培训机制建设,加强示范引领、桥梁纽带和服务创新作用,促进更加科学规范的协商治理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协商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城乡社区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是城乡居民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加强城乡社区协商,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协商的各个环节,把党的领导地位体现在协商程序、协商环节之中,确保城乡社区协商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二,坚持多元参与,营造良好的社区协商环境。协商民主的实质是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必须建立良好的环境。一是各级党政机关、社区党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社区协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大力宣传协商文化,增强居民协商参与意识,营造协商浓厚氛围,把协商议事纳入社区自治范畴。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培育协商主体,鼓励多元参与,不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三,坚持需求导向,切实发挥好社区协商的功能作用。尊重城乡居民在协商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城乡居民广泛参与协商、自由表达真实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协商时既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又要坚持教育和引导群众,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实现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统一。一方面要抓住社会高度关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协商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同步合拍。另一方面既要体现党政所需、群众所向,又注意量力而行,集中时间和精力攻克一些关键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协商、借势借力,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
第四,坚持知行合一,推动协商议事的成果落实。民主协商能否发挥作用、取得实效,关键是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前提是要坚持依法协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协商活动,保证协商成果合法有效。同时,还要注重坚持全过程协商和因地制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社区协商流于形式,加强党委、政府议事规则的对接,适当时候进行协商意见“回头看”,切实形成从民主协商、提出建议到监督落实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确保协商成果落实生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五,坚持与时俱进,提升社区协商工作者队伍。培育积极的协商主体是组织好、解决好社区矛盾纠纷的前提。根据政策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发挥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组织协调的功能作用,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在社区搭建学习交流平台,进行系统性科学性的培训,借助培训与交流,引导参与协商调解的各方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念,理性表达诉求,认真负责地提出建议,注重在拓宽群众民主参与途径的同时,保证民意的质量。目前,我会社区工作委员会正在积极探索开发社区协商调解师培训计划,其主要目的是推动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优化社区调解工作机制,拓展社区治理服务岗位,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开展社区矛盾化解和问题纠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培养发展社区协商调解人才队伍,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社区工作件件关乎民生,事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在座的全体同志肩负时代使命,承载人民重托,履职尽责不仅关乎社会和谐发展的方向,更关乎万家灯火的幸福,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把党和国家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要求,努力提高各级基层干部社区治理改革创新能力,奋力谱写新时代社区工作发展新篇章。
最后,祝愿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来源:
王国英-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