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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2021年全国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推进会(兰州)暨街乡镇社会工作讲习班
注重统筹协调 加强平台建设 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渝中区作为重庆母城,是重庆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陆地面积20.08平方公里,辖11个街道办事处、79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66万人。党的十九大以来,渝中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对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立足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规范标准,扎实推进区、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和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建设,有力推动城市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社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党建引领
(一)成立社会工作协调小组。渝中区民政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社会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渝中区社会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并落实全区社会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社会工作的工作事项;加强对各街道社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社会工作情况。
(二)推进社工机构党建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六同步”机制,印发《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党建工作统领社工机构发展工作,46家社工机构符合成立条件的建立独立党支部,暂不符合成立条件的均划入区社会工作协会、志愿服务联合会等6家枢纽型党支部进行管理,使社工机构的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二、整合资源力量,推进三级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从区、街道、社区三级层面全面推进三级服务平台建设。
(一)加大统筹力度,打造区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依托区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由社会工作协会运营管理。指导中心场地面积1500余平方米,设党建学习区、会议区、入驻社会组织办公区、沙龙活动区、多功能培训区、茶艺体验区;中心负责统筹全区社会工作、链接部门资源、设置区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项目督导、培养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和助理督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2020年中心整合民政、工、青、妇、残、侨等部门资源,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70余场次。
(二)整合社会资源,打造街道级社会工作指导站。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场所设立街道级社会工作职导站(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街道成立的枢纽型社会组织运营管理。指导站(基地)负责统筹辖区社区、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设置街道级社会工作项目,开展社工全覆盖培训和公益培训,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实施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目前,已建立解放碑街道等4个街道级社会工作指导站(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解放碑牵手社会工作发展促进会等4家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分别运营管理,在辖区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老年人和青少年儿童关爱、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活动项目。
(三)规范建设标准,打造社区级社会工作室。全覆盖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79个,按重庆市地方标准《社区社会工作室基本规范》,已打造规范化社区社会工作室32个,实现社区社会工作室“五个统一”,即组织架构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职责统一,营造舒适、温馨的社区服务环境。同时以社区社会工作室为载体,开展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活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928家。
三、明确标准功能,推进街道社工站建设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一年覆盖,二年规范,三年提升”三步走发展路径,以“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为标准,推进社工站建设,搭建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开展社工专业服务、推动“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建设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发挥协调推动、信息收集、人才培育、项目实施、资源链接等作用。
(一)明确建设目标。在2021年底,完成街道社工站阵地建设全覆盖,充实街道社工站服务内容,规范社工服务标准,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2022-2023年,形成具渝中特色的社工站服务模式,社会工作服务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手段,依托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特色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明确建设要求。一是规范场地设置。按照“深入社区、便民便利、专业服务”的要求,充分利用亲民化改造后的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建设或设置。社工站应使用“中国社会工作”、“重庆社工”统一标识、标牌,须设置配备必需的个案工作室、小组活动室、多动能活动室等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以开展社工服务、培训等活动。二是制定建设计划。社工站项目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其中应包含项目背景、目标、预算、内容和进度、人员和服务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三)明确运营主体。社工站负责人由街道民社办主任担任,站点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社工,驻站社工应是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社工机构服务方式或成立枢纽型社工机构并调配社区社会工作者驻站的方式运营。
(四)明确功能定位。一是培养社工专业人才。协助街道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能力提升、督导支持、资源对接等服务。定期开展实务督导、专题培训、朋辈分享,内容涉及服务技能、心理减压、项目化运作管理、资源整合等。二是孵化社区社会组织。结合社区治理的热点议题和社区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培育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探索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养老、困难群体救助、社区事务管理、便民服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三是促进“五社联动”协同共治。积极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作用,探索“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完善社区治理体系,补齐能力短板,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五)明确服务事项。一是提供社工专业服务。贯彻国家、市、行业关于社会工作领域的服务标准,突出社会工作特色专长,避免单纯承担事务性工作,主要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市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服务对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科学评估服务对象需求,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社会事务以及其他特殊群体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二是承接政府转移服务事项。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担政府转移的服务类事项,满足基层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六)明确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社工站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完备的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和服务协议。二是组织绩效评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各街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工站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估,并做好中期和末期工作总结。
来源: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