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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基层治理中的充分展现,为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充分的政治保障,在现代治理体系的构建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动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的民主模式,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作为一种治理理念、制度设计和治理方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关系密切,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动力。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具有内在耦合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基在基层、依托在基层、落实在基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民主治理具有一致性、互动性和同构性。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的“全过程”与基层治理具有内在一致性。过程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和中国特色。基层治理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多元共治的过程,要求民主由始至终地体现在基层治理的各阶段、各环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的“人民性”与基层治理具有内在一致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突出人民主体地位,基层治理则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要放在第一位,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中发展,更好地体现人民性。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的“民主性”与基层治理具有内在一致性。基层治理要求以民主原则和民主方式推进社区共治。基层治理的民主性更多体现在居民参与活动中,多元主体在遵循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参与实现社区“善治”目标。

第二,基层民主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基和场域。一是基层民主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基。通过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基层群众依法广泛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已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日常政治生活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直接的方式,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既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二是基层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场域。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实践,基层群众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直接的参与者、行动者和实践者。基层治理既是培养人民群众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的重要场域,也是开拓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管理公共事务的渠道。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以民主促民生,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内在要求。一是基层民主实践与人民美好生活紧密相连。在基层治理实践中,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和全面发展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和有效实现,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能够以充分的主体性、创造性在基层体验、感知和构建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核心特质的政治生活。二是基层民主实践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其他方面创造条件。在基层民主实践中直接解决各类民生问题,比如通过社区民主议事会等方式协商解决物业管理、道路维修、环境养护和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通过基层民主实践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环境,发挥社会稳定“压舱石”、政治生态“矫正器”和负面情绪“减压阀”等重要作用。

在基层治理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

基层治理现代化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过程还是实施过程,人民群众都是参与者、决策者和实施者,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体现基层治理的人民立场,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

第一,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事务的管理、基层民主实施的统一领导,是实现基层有效治理的组织支撑。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要不断创新党领导基层治理的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一是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动基层党组织与基层自治组织实现融合,通过法定程序积极推动村(社区)中现任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二是在党组织统筹协调下形成以党建引领凝聚基层治理合力,在不断扩大的基层治理领域内明确责任划分和职能归属,推动各类组织建成相互协作有序运行的机制。三是通过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压实各基层组织的职责,推动形成治理共识,明确治理事项,划清治理范围,确保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依照民主程序决定。

第二,在基层治理中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基层协商民主要突出真实性和务实性。基层治理决策和各项工作不能“拍脑袋决策”,而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决策和调整,推动协商成果真正落地。一是基层协商要求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基层协商要求协商民主贯穿于基层治理各项决策工作全过程,既要在决策之前协商,也要在决策之中协商,还要在决策实施时协商;既要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的民主协商素养,也要培育广大基层群众的民主协商精神。二是建立健全协商机构,在“协商议事委员会”等实践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和运用好基层民主协商的方式方法,确保基层民主协商的推进与组织、监督和引导更加科学有效。

第三,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办事公开制度是基层治理的内在要求,是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一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规范办事公开程序,根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性质及程序不同,通过网站、公示栏、座谈会、微信群等形式,向公众或申请人信息公开。三是抓好办事公开的落实,针对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公开,决策、过程、结果、制度依据同步公开,切实加强过程监管,促进实现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第四,拓宽基层治理中社情民意征集渠道。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一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搭建乡镇(街道)立法联系活动站和社区信息采集点,配备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立法联系单位。通过一个个采集信息的基层点位、全覆盖的立法联系工作网络,将听取意见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将公众参与直接引入立法过程,最终汇聚成人人参与立法的人民民主力量。二是在基层治理中拓宽居民的意见征集渠道。可以直接向居民征集。在便民服务中心、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社区超市和公共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置意见征集点,安排专人协助社区居民提意见。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宣传海报等方式,面向居民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向“两代表一委员”征集。发挥好“两代表一委员”的民意代表职能,积极动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并反映群众需求。

第五,运用现代科技赋能基层民主治理。一是依靠网络赋能,开辟居民参与基层事务的新渠道。居民可通过在线服务平台、在线应用软件,快捷方便地反映问题和诉求。二是依靠技术驱动,提升基层对问题的回应和处置能力。完善“城市云脑”系统,结合网格化管理模式,在信息技术驱动下,形成闭环管理流程,提升问题识别和响应能力。按照“线上报事、线下办事”全程闭环模式,完善“1+10”的“青诉即办”诉求解决平台体系。三是依靠多方参与,提升基层事务的共识决策能力。通过现代科技构建议事平台,倾听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孙涛)

 

来源: 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