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社区工作网 > 城区
创新监督体制 推进基层民主

中共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纪委

    渑池县坚持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民主监督为突破口,整合监督资源,强化公共权力监督,创新村务监督委员会,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村民自治,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着眼于“有人监督”,整合资源,创新体制
    为要解决农村基层社会“有人监督”的问题。2004年秋,渑池县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创新监督体制,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纪检小组三个村级监督组织,界定的职能,以村为单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职能设定上,明确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列席党支部、村委会和村“两委”联席会议,出席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村民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人员选配上,除注重监委会成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能力、服务意识外,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明确规定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村报账员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在政治待遇上,把监委会纳入村干部管理序列,与村委会同级同待遇,同期同换届,民主选举产生,颁发《当选证书》,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在机制创新上,县成立民主监督工作办公室,履行宏观协调指导职能,乡镇建立民主监督中心,履行督查指导监委会工作职能,村建立监委会,履行监督协调服务职能,着力构建的县乡村三级“一体化”监督网络。

二、着眼于“有序监督”,预设轨道,完善制度
    一是制定完善了监委会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村监委会选举办法、监委会章程、监委会工作制度、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责任追究、民主评议制度和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等程序性和实体性制度,明确界定监委会的组成、职务、职责、职能和工作程序,以制度界定监委会在农村民主监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确保民主监督工作的规范运作。二是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制度。有针对性地完善了一事一议、村务听证、质询询问和信访评估等民主决策制度,创造性地把民主监督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机结合,形成渑池特色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制度,使村监委会直接面对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直接面对村委会和全体村组干部、直接面对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根据监督事项,制定监督计划,跟踪问效,使民主监督贯穿村民自治事项全过程中,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是突出热点难点,规范完善制度。村组财务实行“零星开支垫支化、常规开支程序化、专项开支票决化”管理,规范“预、审、报、结”程序,财务开支实行“三审两签一盖章”制度,要求监委会、乡镇农经站、乡镇财务服务中心“三关”审核,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联签,并加盖监委会印章。没有监委会审核和监委会主任签名盖章,财务服务中心一律不予报销。并制定规范了农村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制度,编制村务决策、财务收支、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流程图,细化监委会履行职、权、责的步骤,有效避免监督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使村党支部统领方向的领导权、村代会维护民利的决策权、村委会办理事务的管理权、监委会履行职责的监督权有机统一。

三、着眼于“有效监督”,创新方式,强化监管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监委会成员素质高低决定民主监督工作的成败。渑池县把监委会的教育培训纳入责任目标管理格局,采取定期培训和轮回培训的办法,对监委会成员和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或召开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对村三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进行培训,以培训提升监委会成员的素质和村组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创新方式,延伸监督。为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深化监督效果,渑池县在全县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和“难点村”治理工作,结合“民主活动日”、农村干部廉政承诺和廉情监督员制度,提升监委会参与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依据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采取书面承诺的形式公开承诺践诺,在“民主活动日”集中开展组织一次学习、部署一次工作、开展一次议政、审核一次账目、解决一次问题“五个一”活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结合“难点村治理,在全县12个乡镇235个村聘请600余名廉情监督员,加强对行风政风的监督。三是强化监管,分类指导。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双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导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存在问题通过发放提醒通知书、督办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整改。坚持述廉评议,每半年对监委会成员和村两委干部进行述廉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奖先表优、选拔使用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对评议为“差”的监委会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评议为“差”的监委会成员,依法启动罢免程序予以罢免;对表现“优秀”的监委会成员除给予表彰奖励外,作为村主要干部培养对象进行培养,使他们工作有动力,上升有通道。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有12名监委会成员脱颖而出,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在业务指导上,渑池县区分不同情况,明确监督重点。对城市建设比重较大和工业项目布局较多的乡镇,把重大项目引进、重点项目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和房屋征占拆迁作为监委会监督重点;对矿产资源丰富的乡镇,把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配纳入监委会监督重点;对有高速铁路占地、移民搬迁的乡镇,把高铁占地补偿、移民搬迁安置纳入监委会监督重点,实施全程监督,使民主监督有效发挥作用。
    主要成效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公共治理结构。使村民监督从“有名无实”的无权、无序、无效监督向“有名有实”的有人、有权、有序、有效监督转变,真正还权于民。其次,完善了村民自治体系。使村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委会执行和监委会监督的村级组织建设体系,实现了村级组织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有机统一。并拉长监督链条,拓展监督空间,充实监督内容,丰富监督内涵,解决了“上级监管不到,群众监督不了、自身监督不好”的问题。第三,深化了村级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了村干部的用权办事行为,从广度和深度上保障农民“四权”的发挥。第四,改善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环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作用。2005年以来,村监委会参与村“两委”会议1.3万余次,审核农村财务7800余万元,拒付不合理开支280余万元,减少非生产性开支408万元,组织村务听证1530余次,提意见建议8600余条,集中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1980余个,化解矛盾6380余个,促进了渑池县和谐新发展。我县创新民主监督工作的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先后荣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提名奖、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三资”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来源: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