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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110个社区设调解员 专消居民“心中火”
    “一件小纠纷就可能闹上法庭,一纸判决就断了邻里情分,当矛盾发生时,需要有人迅速说服、疏导,消散邻里间、家庭里的‘火情’……”昨日,记者从香坊区司法局获悉,经过一个月的推举、培训,香坊区1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正式“持证上岗”,不再由社区干部兼职。今后,全区110个社区内,有了专门“说和”家长里短、锅碗瓢盆的“灭火员”,居民遇到小纠纷不必“对簿公堂”。

    “走廊里照面,小郭扶着我们家老伴儿下楼;我们烧了什么好菜,也会给小郭端上一碗。”家住香坊区的刘老太对记者说,如今她和邻居小郭亲得像家人一样。谁曾想到,两家人曾因邻里纠纷诉至法院,闹得水火不容。据了解,今年10月,刘老太却一纸诉状将邻居小郭一家诉至法院,原因是小郭歧视两位老人平日捡垃圾,总是恶语讥讽。刘老太要求小郭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赔礼道歉。“简单的判决能迅速解决问题,但两家的邻里情分可能也会让一纸判决书彻底了断。”有道是“一场官司三代仇”,考虑双方今后还得接触,法院将此纠纷委托给了刘老太所在社区的人民调解员。昨天,通过社区调解员的召集调解,小郭向刘家二老当面“认了错”,自愿给刘家补偿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与法院判决不同,人民调解是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调解员说服教育、劝导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这样就将审判工作的刚性、约束性与人民调解的柔性、自治性结合,目的是为了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记者从香坊区司法局了解到,从今年10月起,香坊区先后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民主推荐,再由区司法局审验、核实、培训,最终确定了110名专职调解员,并颁发《人民调解员证》,进驻全区110个社区,在居民家门口“救火”。据介绍,现已进驻社区的“灭火员”中,大多数是司法服务中心主任和退休的法官、警官,老教师、老干部、老军人等。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